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关于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四级网络体系的方案

为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高校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升高校心理育人质量,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学院党委研究决定进一步完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四级网络体系,逐步形成“新葡京领导牵头、部门联动、学部(院)落实、教师参与、学生成长”的心理育人机制,提出以下建设方案。

一、组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新葡京领导小组

新葡京领导小组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和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处理工作。具体负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划、指导和监督;落实心理健康新葡京活动、专兼职人员培训、科研立项、经费保障等工作;统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负责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处理过程的协调配合。新葡京领导小组由组长及组员组成,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党委书记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第一责任人,任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新葡京领导小组组长

组长:戴德铸 

组员:马四补  任登鸿  肖良武          

   权仕兵  吴新兴  任忠发  石江梅  

       杨洪浩      姚晓艳  

刘武洋  李齐松  田洪悯        

新葡京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周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构建“学校—二级学院—班级—宿舍”四级工作网络

一级心理工作机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学院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新葡京领导小组,下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构成四级网络体系中的第一级网络,也是维护学生心理健康最重要的一道防线。

1.组织开展新生及必要人群的心理普查工作,并根据学生整体状况向各系和学院提出相应的教育对策;

2.建立全校学生的心理档案,做好值得关注学生及危机干预学生的心理档案管理;

3.依据心理危机干预流程,做好高危预警人群的心理干预;

4.举办大学生心理健康节,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5.建设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平台,广泛运用融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6.开展个体、团体心理咨询与辅导;

7.定期组织个案研讨与督导;

8.指导各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对各系二级心理辅导站及心理辅导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9.对各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开展专业培训;

10.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科研工作,为学院改进并加强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对策和建议。

二级心理工作机构:各学部(院)二级心理辅导站

二级心理辅导站是我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体系的第二级网络,根据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制定本学部(院)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日常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提高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

1.建立和完善本学部(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2.制定本学部(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总结汇报本学部(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3.对本学部(院)学生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和普及工作,培育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和积极的心理素质,指导学生开展朋辈心理辅导,组织学生开展团体辅导等各种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4.做好本学部(院)学生心理咨询的初步接待,完成一般心理问题的日常辅导(一般心理问题是由现实因素激发、持续时间较短、情绪反应能在理智控制之下,不严重破坏社会功能、情绪反应尚未泛化的心理不健康状况),并做好辅导记录,及时转介心理问题较严重的学生到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咨询;

5.开展本学部(院)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及追踪,建立学生心理普查档案及重点关注人群动态心理档案,进行心理危机情况的排查、预警以及实时监控,在学的指导下实施有效干预和跟踪服务;

6.配合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节等全校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完成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反馈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情况;

7.组织本学部(院)心理辅导站工作人员,包括班级心理委员、朋辈辅导员、寝室心理联络员,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理论与技能的培训,积极参加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

8.管理本学部(院)学生心理档案、访谈及辅导记录等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资料,遵循保密原则,保护学生的隐私;

9.组织开展家长课堂等活动,建立家校协同育人机制。

级心理工作机构:班级心理委员

班级心理委员是我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体系的第三级网络,属于班委会成员,设置为每班1名,由各学部(院)二级心理辅导站统一管理。

L.协助本学部(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和辅导员开展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2.在班级同学中广泛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帮助有心理困惑的同学学会自助。

3.鼓励和帮助有心理咨询需要的同学到本学部(院)二级心理辅导站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预约咨询;

4.协助本学部(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做好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工作。

5.参与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发现有学生处在心理危机、应激状态或心理异常状态时,在第一时间内向辅导员和本学部(院)二级心理辅导站站长报告,并做好必要的看护等工作。

6.探索班级学生心理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努力营造和谐积极的心理环境,协助班委会成员做好班级建设工作。

7.关注班级学生的学习、生活、交往、情感、危机事件等情况,每月向辅导员、本学部(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反馈本班心理活动的开展以及学生心理方面的情况。

8.参加本学部(院)二级心理辅导站组织的心理委员相关培训。

9.组织寝室心理联络员开展工作。

10.对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级心理工作机构:寝室心理联络员(宿舍安全信息员)

寝室心理联络员(信息安全员)是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体系的第四级网络,设置为每个寝室1名。寝室心理联络员是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最基础的队伍,也是各学部(院)级心理辅导站心理辅导教师了解学生心理状况的触角。

l.协助班级心理委员做好本寝室学生的心理工作。

2.在寝室同学中广泛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帮助有心理困惑的同学学会自助。

3.鼓励和帮助有心理咨询需要的同学到本学部(院)二级心理辅导站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预约咨询;

4.参与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发现有学生处在心理危机、应激状态或心理异常状态时,第一时间内向辅导员和本学部(院)二级心理辅导站站长报告,并协助做好看护等工作。

5.参加本学部(院)二级心理辅导站组织的相关活动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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